各種化學物品危險特性不—樣,在溫濕度要求上也應分別對待,以有利貯存安全保證質量。
1、易爆物品:
應儲存在庫內溫度低于30℃的條件下,相對濕度應保持在75—80%。
2、氧化劑:
一般氧化劑應控制在30℃以下。對于一些含結晶水的氧化劑如硝酸鹽類因受熱后熔化失去結晶狀態(tài)引起潮解,庫房溫度就不宜超過28℃,要保持在保溫庫房內。相對濕度應保持在75%以下。
3、壓縮和液化氣體:
倉庫溫度應不宜超過32℃,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%以下,以防止鋼瓶生銹。
4、自燃物品:
倉庫溫度應在28—30℃左右,相對濕度應保持在80%以下。儲存黃磷庫房,冬季庫房溫度低不能低于3℃。
5、防潮物品:
庫房溫度應在30℃左右。相對濕度一般應在75℃以下,要特別注意采取防潮的措施。
6、易燃液體:
必須嚴格控制庫內溫度,防止庫內溫度過高,特別要根據(jù)液體的沸點與閃點的高低來控制溫度。
7、易燃固體:
濕度過高或濕度過大,都會影響易燃固體的安全儲存。如硝化棉的貯存需含有30%的濕潤劑乙醇,庫內溫度應控制30℃以下。樟腦、精茶等相對濕度應在80%以下。儲存二級易燃固體的倉庫,溫度不得超過32℃。
8、腐蝕性物品:
這類物品,品種較多,性能各異,固、液體都有,為此必須根據(jù)其性質,對溫、濕度加以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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